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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全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年12月12日 11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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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理论和制度信仰,以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区党委依法治藏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的热潮,确保学出忠诚、学出信仰、学出担当、学出本领、学出责任、学出干劲、学出廉洁。一是要带着信仰学。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怀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定信仰和自信,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科学真理去遵从和实践,作为理论信仰去认识和追求,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领会其深邃思想、科学内涵和严谨逻辑,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是要带着责任学。要紧密结合区党委依法治藏办的职责任务,深刻领会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战略部署,牢牢把握法治西藏建设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确保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好、执行好、维护好。三是要带着问题学。我区各族干部群众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与内地省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植根中国大地,集成了五千年来中华民族形成的治国理念和文化传统,集成了近代以来有识之士的苦苦求索,集成了中国共产党成立近百年来、新中国成立70年来探索积累的宝贵经验,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为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以全面依法治藏的生动实践成果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的认识和把握

区党委依法治藏办自成立以来,在中央依法治国办的有力指导下,在区党委、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抓住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环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全面依法治藏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全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顺利运行。

一是紧扣立法环节,突出提高立法质量。健全完善开门立法公开立法的立法体制机制,突出加强经济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维护稳定、宗教管理、民族团结、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和边境建设等领域的立法。支持“一府两院一委”依法履职,综合运用专题调研、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等形式,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深入开展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修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坚持围绕区党委中心工作,注重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形成较为完善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为以良法行善治奠定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是紧扣执法环节,突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推进简政放权,自治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58.7%;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办证时限缩短92%。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打造“西藏马善祥品牌调解”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德治法治自治相融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好保护生态和富民利民的关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加速向前推进。

三是紧扣司法环节,突出确保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西藏社会大局稳定。健全完善员额动态调整、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等工作机制,推动改革从架梁立柱到精加工转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审结全区首例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强化检察法律监督,实现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四大领域全覆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2018年,全区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577件,审执结27348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9.18%。通过公正司法,努力让各族群众在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紧扣普法守法环节,突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狠抓宪法学习宣传,2018年宪法知识考试区内外参与人数近300万人次,参考率95.4%。突出寺庙僧尼普法,举办全区寺庙僧尼法律考试,僧尼参考率达到92.5%、合格率达到95%。强化“关键少数”普法,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突出农牧民普法,淡化宗教消极影响,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过好今生幸福生活。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依法治网,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依法治藏的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这些重大进展的取得,是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重要成果,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中国之治”新要求,以依法治藏的全面推进奠定西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之基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建设好“四大体系”,在法治轨道上着力推进西藏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一是强化宪法法律宣传。要强化宪法宣传贯彻实施。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以“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为重要契机,以驻村工作队、便民警务站、寺庙管委会等为平台载体,依托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新兴媒体,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各级人大发挥好监督职能,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推动宪法的贯彻实施。要把普法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持续推进宪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活动,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夯实全面依法治藏群众基础。

二是加快建设完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要围绕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深化区党委和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不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建立完善立法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和公布机制,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弥补法规制度短板,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积极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和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和监督。要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着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机制强化党的监督和群众监督,完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

四是统筹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徒法不能以自行”。如果没有保障体系,法治就难以实现。要加强党的领导,为全面依法治藏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全面依法治藏构建制度保障。要创新理论体系,为全面依法治藏夯实理论基础。要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构建权责一致的司法运行机制,努力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依法治藏强化人才保障。

(作者为区党委依法治藏办副主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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