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印发施行
2025年10月29日 04时00分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分享: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印发施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申报条件和创建目标、创建程序、动态管理、附则等5章19项条款,坚持面向需求、择优培育、差异发展、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公开透明、公平规范的程序开展,鼓励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地)自愿参与创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