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助力高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藏政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昌都新区管委会初审推荐、相关部门征求意见、部门联审等程序,确定2025年第一季度拟补贴企业8家,补贴资金351.44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2日至28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昌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电话:0895-4830981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