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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昌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2.提出优化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布局、结构调整、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推动相关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承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提出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各级用于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

4.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调度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态势和质量,进行预测预警、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煤、电、油、气、运、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

5.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和大数据应用发展,指导协调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数据资源标准规范、管理体系和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引导和推动“智慧昌都”建设;负责政府和社会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负责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信息消费。

6.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重大信息化工程的规划、布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统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按规定权限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市预算内政府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和符合性审查;统筹通信业需求侧研究和管理,联系在昌基础电信企业工作,指导协调市级信息化企业发展。

7.推动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领域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推进品牌战略工作。

8.负责全市工业、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贯彻落实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协调解决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领域国防动员工作。

9.负责原材料、消费品、装备、电子信息等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矿业、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业等重工业的行业管理;承担食品业、药业、天然饮用水产业、民族手工业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装备制造业发展,指导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创新;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国防信息动员工作;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工艺美术大师申报工作。

10.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措施;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

11.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政策,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指导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升园区管理水平。

12.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纳入昌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昌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设6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工业科、中小企业科、信息化推进科、数字经济发展科、经济运行科;内设 3个事业科室,分别是大数据管理中心、电子政务技术中心、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我局现有编制 31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14名。年底实有人数28人,其中行政干部15名,事业干部13名。

3.我局车辆编制为5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0893.20万元,支出总计10893.2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591.27万元,增长49.18%。预算收支较上年增加,主要是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0877.12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年初结转结余16.07万元,主要是结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23万元,下降64.52%。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0878.65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年末结转结余14.55万元,主要是结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9.4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087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77.1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087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14万元,占9.22%;项目支出9875.51万元,占90.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877.12万元,支出10878.6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20.49万元,增长49.89%,支出增加3592.80万元,增长49.31%。预算收支较上年增加,主要是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6.07万元,主要是结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23万元,下降64.52%。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4.55万元,主要是结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9.4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8.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92.80万元,增长49.31%。预算收支较上年增加,主要是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8.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8万元,占0.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8万元,占0.94%;卫生健康支出8925.22万元,占82.0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774.26万元,占16.31%,住房保障支出77.01万元,占0.7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18.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该资金为年中追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10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8755.38万元,支出决算为887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有年中追加资金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63.9万元,支出决算为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资源勘探开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该资金为年中追加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920.83万元,支出决算为172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7%。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该资金年中有调减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6.33万元,支出决算为6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该资金年中有调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0.8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2.2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相关事宜。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相关事宜。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51万元,支出决算为21.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775.9万元下降97.30%,主要原因今年不再承担部分市级公务用车购置工作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42万元,占99.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占0.4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4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车辆保险和支付公车油料费

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775.8万元下降97.31%,主要原因是今年不再承担部分市级公务用车购置工作

    2.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11人次。

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10万元下降52.63%,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2个,资金987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93.2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度财政预算批复项目共计42个,项目经费支出9875.5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

项目绩效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存在差异原因由于我单位涉及多项工作工作,年初预算时不能准确估计获批资金金额,故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存在差异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相关财务制度,依照制度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定期报告和定期核查机制,提高资金安排的准确性,使资金真实、公平、有效分配。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牢牢把握预算执行分析工作真实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的要求,及时跟踪预算执行动态变化过程,重点研究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强化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管理,提供详实准确的预算执行数据,并准确预测预算收支的发展趋势。三是加大部门预算预算的公开力度大众监督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监督力量,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向大众公开,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大众监督机制对政府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12.2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28万元,降低0.2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7.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都是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8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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